本帖被 ぐ‖花葬¨ 执行加亮操作(2008-05-19)
引用第2楼ml49于2008-02-06 12:54发表的 :打错字了...... 3.得在本版发表含辱骂&讽刺字眼的帖子,违者将扣除5LAB~2威望10LAB处理,情节严重者将禁言处理. PS:心里谁都不会好受的~ 希望你理解和尊重和你一样爱音乐的孩子~`~ 是"不得"吧......